浙江省高校每个班级都将设立“心理委员”
2006-03-12
浙江省教育厅最近提出要逐步在全省高校每个班级都设立“心理委员”,以使校方及时了解每个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据了解,为构建学校、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高校不仅要在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在学院(系)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而且还会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心理委员”与“学习委员”等职务一样,将由学生担任,具体职责包括及时向老师反映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活动等等。
浙江省教育厅还计划在3年内重点建设10个左右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使其成为全省示范性的工作机构。
而新成立的浙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则“落户”浙江大学。考虑到目前全省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人员与在校大学生人数比例为1∶5000,且其持证上岗的比例在30%到40%之间,该机构今后将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希望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人员均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来源:新华网20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