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想象你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你现在坐在期末考试的考场里,面前的试卷上只有两道题,第一道题已经答得差不多了,但是另一道题尽管你之前背了很久,但是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时间一点点过去,正在你苦思冥想时,前面的同学弯下了腰去捡橡皮,嘿,那调皮的橡皮还跑得挺远,你“不经意”瞥了一眼,发现他的第二题写的满满的!这时你心里的小恶魔告诉你,只要把脖子伸长一点,再伸长一点你就能看到他的答案,然后就能避免挂科的悲惨结局,但是小天使又时不时提醒你,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怎么办?你还从来没有不及格过......啊,那个同学的手碰到橡皮了,他要回来了!形势刻不容缓,对挂科的恐惧最终战胜了你,待监考老师目光一移,你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顺从了小恶魔的建议,最后在结束铃声响起之前完成了试卷。
以上的情境只是众多我们称为“作弊”的行为中的一种,在你想象自己看到那位同学答案的时候,心里会有什么感觉?后悔、惭愧、不安、深深的负罪感?或者是......喜悦?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在做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时会感到惭愧、不安等心情,但是也有人认为,你很可能会在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中获得快乐,就像美国电影《逍遥法外》的原型——弗兰克阿巴内尔(Frank W. Abagnale)在自传体小说《Catch Me if You Can》中描述他第一次成功时的心情:“I was heady with happiness. Since I hadn’t yethad my first taste of alcohol, I couldn’t compare the feeling to a champagnehigh, but it was the most delightful sensation I’d ever experienced.”
事实真的如此吗?
美国华盛顿大学的Nicole E. Ruedy等人进行了一系列实验。他们邀请了许多大学生和普通市民参与实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作弊、说谎会带来负罪感,并在骗人之后这种心情会更糟糕。随后,部分参与者在实验者创造的环境中真实体验了一回“作弊”——在规定时间到了之后继续答题、实验者误报提高了成绩之后没有指出、测试中点击会出现正确答案的按钮或者虚报自己答出的题数来获得更好的测试结果或者更多的实验报酬,那些作弊的参与者确实比没有作弊条件的参与者报告感觉更激动、更快乐。实验者将之称为“骗子快感(cheater’s high)”。
回到最开始的假想情境,请想象当你看到别人的答案,可能只是一句话,就让你成功回忆起了之前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内容,在你奋笔疾书的过程中,是不是也体会到了一种淋漓尽致般畅快的感觉?
这种快感从何而来?
这一实验让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保罗艾克曼(Paul Ekman,美剧《Lie To Me》男主角的原型)提出的“欺骗的快乐(duping delight)”得到了实际的验证。这种“骗子快感”可能与成就感有关,通过作弊完成阻挡自己前进的任务,从作弊中体会到优于其他参与者的对现状的掌控感,而内心跃跃欲试的对传统束缚的挑战可能使人们在成功之后感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
但是Nicole等人也指出,这种快感是有局限的,“骗子快感”的前提是你的欺骗或作弊行为不会直接给他人带来伤害,同时,体验到这种快感的时间很短,而在之后人们还是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激扬的快感更多时候只是昙花一现。
为什么仍有人对这种欺骗作弊行为乐此不疲呢?
在一个人决定是否作弊时,内心的欲望会与社会规范的束缚形成冲突,然而社会规范更多影响的是人们对自己行为的预期,真正主导了之后的行为和决策却是内心的欲望,而强烈的欲望会使我们更多地关注当下的收益,而忽视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
另外,一项关于夫妻“不忠”行为的生物因素研究将DRD4基因推到人们面前,这个与寻求快感相关的基因除了与一夜情、赌博、酗酒相关之外,或许也是欺骗的基础。
不过,鉴于实验中参与者们的作弊行为都被如实记录下来了,当你也想体验一回“骗子快感”时,请做好准备应对之后自己内心的纠结,和可能出现的老妈的鸡毛掸子或者恋人的耳光吧……
——转自果壳网,心事鉴定组,Regina-点点